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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销售70元,罚款1.5万元

2012-01-1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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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记者王玉伟记者藏升吉)电子烟,造型时尚美观,除了传统烟草的味道,更迎合薄荷、水果等口味选择的年轻人,许多年轻人吃电子烟作为时尚。


“你好!我想向你报告,我儿子还不到13岁。他在黄湖镇通达路正信鸡排旁的两元店买了一盒电子烟。我儿子也因此受到了学校的惩罚。最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局黄湖市场监督办公室接到了余先生的电话。


黄湖市场监,黄湖市场监督办公室立即派出执法人员核实电子烟销售商店的初步信息。执法人员获取并查阅了电子烟销售商店的视频监控和商店出纳记录,发现该商店于2021年10月从江苏省常熟市的一个批发市场购买了3盒非我的彩色系列的电子烟,每盒55元。就在几天前,商店没有核实买家的身份信息,将一盒非我的彩色系列换弹雾化器套装电子烟以70元的价格卖给未成年人余,商店没有标志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杭州市公共场所吸烟控制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5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区市场监督局将与烟草管理部门合作,全面整顿电子烟市场,加强对辖区内电子烟产品的监督。认真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实体店发布虚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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